合伙协议纠纷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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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宣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对申请人***所有的位于成都市锦江区××路街××村××大厦××单元××层××号房屋,解除查封; 二、对案外人罗怀银、胡化菊所有的位于宣汉县××乡××幢××单元××楼××号房屋【川(2018)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2号】解除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6-02 |
发布日期 | 2021-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