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126881.77元[其中支付借款本金77956.8元、利息45431.28元(以87956.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的标准自2018年10月1日起暂计至2019年2月3日为7388.37元,以77956.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的标准自2019年2月4日起暂计至2021年2月4日为38042.91元,后期顺延至款清之日止),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545.69元(以77956.8元为基数,按日利率0.0175%的标准自2020年12月27日起暂计至2021年2月4日,后期顺延至款清之日止),负担案件受理费1228元、案件执行费1720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变价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2-04
发布日期 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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