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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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704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在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竹溪支行,户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0×××28),逾期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09-30 |
发布日期 | 2021-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