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黑龙江省巴彦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执行人孙成军名下位于万发镇太兴村黑瞎店屯(档案号:9-2-509号、房屋编号:905304、面积:96平方米)的房屋予以查封,查封期间不得变卖、毁损、抵押,不得对被查封的房屋设定权利负担;

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冻结、查封的,应当在冻结、查封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查封的申请;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冻结、查封的法律后果。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4-26
发布日期 2021-06-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