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借款本金29997.58元,截至2021年3月11日的罚息9342.80元,自2021年3月12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建设银行“快e贷”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 二、被告***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律师费786.81元。 以上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支付。 三、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84元,减半收取392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5-26 |
发布日期 | 2021-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