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没收财产
法院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作出的(2020)桂0406刑初65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没收在案冻结的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烟草大厦支行开设的62×××73账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水荫路支行开设的62×××60账户、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环市东路支行开设的62×××43账户的所有存款及其孳息,上缴国库的内容执行完毕,本案执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4-27
发布日期 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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