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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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连带支付原告***鸡款59094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付清; 二、被告***偿付原告***鸡款973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21元,减半收取760.50元,由被告***、***、***负担653.50元,被告***负担107元,被告负担的案件受理费直接给付原告,本院退还原告案件受理费760.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29 |
发布日期 | 2021-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