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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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南通恒基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南通新江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的购房款利息损失256190.36元为普通债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653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3306元(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账号:46×××65)。 |
| 裁判日期 | 2019-9-10 |
| 发布日期 | 2020-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