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行政管理(专利)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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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专利行政管理(专利)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第45148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二、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就名称为“腹肌盘(万向)”的201330592783.3号外观设计专利所提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各方当事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日期 | 2021-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