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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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宁夏隆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宁0104执恢622号 山东山工租赁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山东山工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康军、陈玉雁、潘福波、陈玉媛、康丽鹏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兴民商初字第103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特向本院申请结案。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 申请执行人山东山工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康军、陈玉雁、潘福波、陈玉媛、康丽鹏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兴民商初字第103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履行义务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17 |
发布日期 | 2021-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