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24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诺亚融易通(芜湖)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圆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在执行(2019)京0111执6364号案件中,将申请执行人由诺亚融易通(芜湖)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东方圆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19-12-16
发布日期 202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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