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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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控水务有限公司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远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永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河南开控水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原告(反诉被告)河南开控水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被告(反诉原告)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1335707.2元及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8年3月18日起至清偿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15368元,由原告河南开控水务有限公司负担。反诉费11106元、鉴定费481400元,合计492506元,由原告河南开控水务有限公司负担400000元,由被告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9250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6-10 |
| 发布日期 | 2020-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