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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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鲁0305民初2565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淄博市临淄区。 被告:***,男,1****6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淄博市临淄区。 原告***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张伟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书记员路楮楮 |
裁判日期 | 2021-06-16 |
发布日期 | 2021-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