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24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清大原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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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被告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大峪街道办事处于二○一九年五月十二日作出的门峪文〔2019〕26号《关于限期拆除违法建设的通知》;

二、撤销被告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于二○一九年六月十八日作出的门政复字〔2019〕1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五十元,由被告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大峪街道办事处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17
发布日期 202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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