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2021)川1011民初24号民事判决;

二、***与***于2014年6月5日签订的《建设工程单项承包协议》于2021年1月13日解除;

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返还款项22万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保全费1640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6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5-20
发布日期 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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