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四川省珙县华通矿业有限公司 珙县复兴煤炭生产有限责任公司 珙县富有煤炭生产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珙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珙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1526执136号 张成刚(申请执行人)、张万强(被执行人): 张成刚与张万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075.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4186元,其中,案件标的款14075元,执行费111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张成刚(申请执行人),执行费已上缴国库。至此,张成刚(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1526民特184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日期 | 2021-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