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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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保全财产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蒙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 保全财产通知书 (2021)皖1622执保450号 张秀丽、蔡静: 本院根据张秀丽的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于2021年6月8日作出(2021)皖1622民初4321-1号民事裁定书。 于2021年6月11日解除查封被申请人蔡静名下房产。内容详见回执。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22 |
发布日期 | 2021-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