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保全财产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蒙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

保全财产通知书

(2021)皖1622执保450号

张秀丽、蔡静:

本院根据张秀丽的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于2021年6月8日作出(2021)皖1622民初4321-1号民事裁定书。

于2021年6月11日解除查封被申请人蔡静名下房产。内容详见回执。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裁判日期 2021-06-22
发布日期 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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