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朔县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阳朔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执行人***在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朔支行账号为62×××16-000156存款人民币33000元;

二、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需要续行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被执行人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6-11
发布日期 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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