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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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尉犁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价值115,888元的财产(银行存款及车辆)。 案件申请费1,526元,免于收取。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1-03-19 |
发布日期 | 2021-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