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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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苏汉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江苏汉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欠原告***工程款1552563.25元及利息,由被告江苏汉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108万元,剩余工程款472563.25元及利息(利息以1552563.25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0年6月25日起至欠款付清时止),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8773元,减半收取9386.5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14386.5元,均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20 |
发布日期 | 2021-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