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2020)湘0602民初1247号民事判决; 二、由钟武辉、胡其凤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给李学刚借款本金271000元,并以271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3月6日起至以上款项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二、驳回李学刚对钟武辉、胡其凤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275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7750元,由李学刚12350元负担,由钟武辉、胡其凤共同负担5400元。钟武辉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7300元,李学刚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735元,共计12035元,由李学刚负担10135元,由上诉人钟武辉负担19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日期 | 2021-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