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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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倪岩、李珊珊的银行存款,或扣留提取其同等数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6-16
发布日期 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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