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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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共有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亭湖区人民法院(2020)苏0902民初583号民事判决; 二、***从2017年7月起至土地流转结束之日止,每年支付给***土地流转租金4082元(计算标准为:20.41亩×1000元/亩÷5人),于每年土地流转租金实际分配后五日内付清;2017年7月至2020年7月已经分配的土地流转租金中***应分得12246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6-17 |
发布日期 | 2021-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