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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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执行人***、***、***于十日内腾退坐落于周村区南郊镇前辛村周村奥隆五金制品厂的房屋,并返还申请执行人***。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各银行账户内存款2677.00元(其中包括案件受理费2177.00元,执行费500.00元);若无存款或存款不足2677.00元,即查封或扣押、拍卖或变卖其价值相当的财产,所得款项清偿债务。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6-08 |
发布日期 | 2021-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