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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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所有权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宝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宝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421执15号

郝某某、黄某某:

郝某某与黄某某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的(2020)豫04民终2481号民事判决书确认,按照黄某某、郝某某、朱某签订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以三人缴纳房款为基数,按照郝某某缴纳650000元房款所占的17.483%比例,向郝某某分割登记在黄某某名下的涉案房产。在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同意涉案房产已分割完毕。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至此,郝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04民终248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裁判日期 2021-06-22
发布日期 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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