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二审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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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吉林省国理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吉林省国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白山市育望馨矿石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行政赔偿 |
| 法院 |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2018)吉0602行赔初1号行政判决第一、二项; 二、撤销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2018)吉0602行赔初1号行政判决第三项; 三、白山市自然资源局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赔偿白山市育望馨矿石业有限公司测绘、矿山资源储量报告、编写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项损失292,000.00元。 评估费77,443.00元,由白山市自然资源局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2-27 |
| 发布日期 | 2020-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