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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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划拨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车站北路支行账号为622XXXX920XXXX363XX_1XX_X的银行账户存款300.23元; 二、划拨被执行人***在西安银行吉祥路支行账号为504XXXX100XXXX772X的银行账户存款4740.67元; 三、划拨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五四大街支行账号为622XXXX948XXXX573XX的银行账户存款792元; 四、划拨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085XXXX8eaXXXX9fcXXXX2deXXXX.账户内存款人民币644.89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日期 | 2021-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