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分行借款本金998,844.53元及按合同约定计算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并支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分行律师代理费20,000.00元。 二、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分行对被告***、***名下抵押物(房权证号:香***拉县房产证建塘镇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号:香土国用(2013)第xxx号)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分行对被告被告***、***名下抵押物(房产证号:香***拉县房权证建塘镇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号:香土国用(2013)第xxx号)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五、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8,573.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2-26 |
| 发布日期 | 2020-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