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八达岭传奇岔道古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北京八达岭传奇岔道古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2000000元及相应的违约金(以200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违约金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400元,由北京八达岭传奇岔道古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1 |
| 发布日期 | 2020-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