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恒凯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南安市英豪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宜春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陆丰市人民法院(2010)陆法民初字第104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陆丰市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江西宜春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3车队、江西宜春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58.2元予以退还。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