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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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00000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8年1月29日至2019年8月19日及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824元、保全费1141.60元、公告费760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直接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9 |
发布日期 | 2021-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