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000元及截至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7760元,自2020年8月20日起的利息以15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8元,由原告***负担16元,被告***负担19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4-01
发布日期 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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