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豫1303执恢159号 燕元强、周勋: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2018)豫1303民初5195号民事调解书,在执行燕元强与周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周勋共履行330000元,申请执行人燕元强向本院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2018)豫1303民初5195号民事调解书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08 |
发布日期 | 2021-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