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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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苏1302执1292号 卓建军、孙亮、***: 本院作出的(2017)苏1302民初334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卓建军于2018年3月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孙亮、***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偿还51945元及利息。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强制执行***51944.64元款项,孙亮私下偿还了卓建军23000元款项,卓建军自愿放弃本案余款及利息,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08 |
发布日期 | 2021-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