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苏1302执1292号

卓建军、孙亮、***:

本院作出的(2017)苏1302民初334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卓建军于2018年3月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孙亮、***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偿还51945元及利息。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强制执行***51944.64元款项,孙亮私下偿还了卓建军23000元款项,卓建军自愿放弃本案余款及利息,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八日

裁判日期 2021-05-08
发布日期 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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