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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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省化工建设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完毕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彭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完毕通知书 (2021)川0182执1505号 彭州市人民法院: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彭州市人民法院 (2018)川0182刑初108号刑事判决书,于2021年5月10日立案受理彭州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王胜、张双燕罚金、追缴违法所得、责令退赔一案。执行标的为罚金4000元,追缴违法所得1050元并返还被害人。执行中,本院已将4000元罚金执行完毕并上缴国库。已将违法所得1050元退还被害人,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16 |
发布日期 | 2021-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