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省化工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完毕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彭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完毕通知书

(2021)川0182执1505号

彭州市人民法院: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彭州市人民法院

(2018)川0182刑初108号刑事判决书,于2021年5月10日立案受理彭州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王胜、张双燕罚金、追缴违法所得、责令退赔一案。执行标的为罚金4000元,追缴违法所得1050元并返还被害人。执行中,本院已将4000元罚金执行完毕并上缴国库。已将违法所得1050元退还被害人,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裁判日期 2021-06-16
发布日期 2021-06-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