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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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蒙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李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49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12月27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12元,由被告李磊负担542元、原告***负担270元。

如不服本判决,应自接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23
发布日期 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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