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金冠方舟纸业物流有限公司 北京科海新世纪书局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北京科海新世纪书局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北京金冠方舟纸业物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28725.02元; 二、北京科海新世纪书局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北京金冠方舟纸业物流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128725.02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5.4%计算); 三、驳回北京金冠方舟纸业物流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北京科海新世纪书局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74元(北京金冠方舟纸业物流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北京科海新世纪书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3-23 |
| 发布日期 | 2021-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