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二商集团张家口蔚县金健力牧业有限公司 北京健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二商健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张家口张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北省蔚县人民法院(2018)冀0726民初345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二商集团张家口蔚县金健力牧业有限公司2787405.54元。 三、驳回二商集团张家口蔚县金健力牧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6521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5210元,共计130420元,由***负担60480元,由二商集团张家口蔚县金健力牧业有限公司负担6994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 发布日期 | 2020-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