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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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2020)晋0403民初4583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人民币10000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的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27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共计3579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