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宿州宇欣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宿州宇欣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购车款人民币24000元及利息(以欠款本金为基数,自2008年12月23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计算至偿还完毕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5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30
发布日期 202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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