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西安兴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航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兴航航空仿真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院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北京航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内日一次性支付原告西安兴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4980000元及违约金(截止2020年11月19日已产生53.7561万元,后续违约金以498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1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二、被告***对被告北京航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北京航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追偿。

三、驳回原告西安兴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212元,由被告航翼公司负担。因该费用原告兴航公司已预交,被告航翼公司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兴航公司2521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6-15
发布日期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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