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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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辽0214执3274号 申请执行人:***,男性,****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男性,1974年7月**日生,汉族,住***。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作出(2020)辽0214民初519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欠款5325.00元,现该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没有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1月1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此案并予以立案。 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至此,申请人本次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0214民初519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赵山青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杨铭 |
裁判日期 | 2021-06-24 |
发布日期 | 2021-0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