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辽0214执3274号

申请执行人:***,男性,****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男性,1974年7月**日生,汉族,住***。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作出(2020)辽0214民初519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欠款5325.00元,现该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没有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1月1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此案并予以立案。

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至此,申请人本次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0214民初519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赵山青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杨铭

裁判日期 2021-06-24
发布日期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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