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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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19 |
发布日期 | 2020-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