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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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峨眉山荣基建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会理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会理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3425民初598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四川省会东县人,村民,住***。 被告:***,男,约45岁,汉族,四川省会理县人,村民,住***。 被告:峨眉山荣基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峨眉山市绥山镇滨湖西路19号。统一信用代码:91511181058219646P。 法定代表人:余丹,系该公司经理。 原告***与被告***、峨眉山荣基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5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3-16 |
发布日期 | 2020-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