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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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新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湘0381执1183号 关于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被告魏斌彬执行罚金一案,依据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2021)湘0381刑初147号刑事判决书确认,被告魏斌彬应缴纳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由本院全部追缴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2021)湘0381刑初147号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被告魏斌彬二万元,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审判员刘彦军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曹娌 |
裁判日期 | 2021-06-23 |
发布日期 | 2021-0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