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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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于2019年5月30日签订的《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无效;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合同保证金200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8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