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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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劳务报酬5,330元,以劳务报酬5,330元为基数,按中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同业拆解中心于2019年08月20日起每月发布一年期市场贷款报价利率,被告***支付自2021年01月16日始至支付完毕之日止占用资金期间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5-24 |
发布日期 | 2021-0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