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0-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尾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217元,由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尾中心支公司负担。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尾中心支公司已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2994.61元,需向本院补交1222.3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9-24
发布日期 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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