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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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尾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217元,由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尾中心支公司负担。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尾中心支公司已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2994.61元,需向本院补交1222.3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09-24 |
发布日期 | 2019-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