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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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陕西省镇坪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陕西省镇坪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0927执130号 移送部门:镇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被执行人:***,男,汉族,陕西省镇坪县人,住***。 本院在执行镇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罚金一案中,依据本院(2019)陕0927刑初16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被执行人应履行的给付义务,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向本院缴纳罚金1000元。被执行人未履行。2021年6月17日,本院依法划拨了被执行人***在陕西镇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内的存款人民币1000元,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通知如下: 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2021)陕0927执130号案件于2021年6月18日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执行员陈方** 书记员姜明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