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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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叉车租赁费25000元,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承担自2019年8月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损失。 案件受理费25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平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31 |
发布日期 | 2021-06-25 |